食品包装“QS”将换“SC”

时间:2017-11-10   作者 :管理员

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:从本月起,我国开始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最直观的影响就是,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“QS”标识(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),将被“SC”(食品生产许可证)替代。那我市的实施情况怎样呢?昨天,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,我省对食品许可审查和许可证发放设定过渡期。目前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,正等待省里通知,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从12月1日起启用。

“购买食品,认准QS标志。”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,一直被人们视为安全的象征,认为通过生产许可就能够放心食用。不过,陪伴人们多年的蓝色QS标志将逐渐隐退,最晚三年后就会完全退出市场,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编码。
食药监局人员表示,新的《食品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,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。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,“QS”对应质量安全之义,体现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,而“SC”是生产之义,后跟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,体现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地位,监管部门从单纯发证,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。
“食品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由3位数字组成,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,数字‘1’代表食品、数字‘2’代表食品添加剂。第2、3位数字代表食品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。”食药监人员介绍。
其中食品类别编号按食品类别顺序依次标识,“01”代表粮食加工品,“02”代表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,“03”代表调味品,以此类推……,“27”代表保健食品,“28”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,“29”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,“30”代表特殊膳食食品,“31”代表其他食品。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:“01”代表食品添加剂,“02”代表食品用香精,“03”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。
需要注意的是,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经确定便不再改变,以后申请许可延续及变更时,许可证书编号也不再改变。
新的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就提出,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,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,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。而且,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。同时,列出了调味品,肉制品,乳制品,饮料等30余个大类,如果从白酒到饮料的跨类生产,需要向食药监部门申请新增类别,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上注明。
此外,许可证书有效期限也延长了,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的3年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。
从10月1日至11月30日过渡期内,对申请新设、变更、延续、补换证等许可证业务的食品经营者,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的业务流程和审查规范,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,许可证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。